索引号 | 11330784733797969X/2021-8307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1-11-25 10:34:22 | 文号 | 永人社〔2021〕63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李宇轩等3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日期:2021-11-25 10: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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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宇轩等3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
各科(处、室):
2020年10月,通过公开招考,李宇轩、王艺诺、方海昌等3名同志分别招录到局机关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考察试用期为1年。现1年的考察试用期已满,根据《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等文件精神,对以上3名同志一年来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经所属单位上报、局党组讨论研究,同意以上3名同志按期转正定级,转正时间为202年10月,定级为一级科员,并从2020年11月起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李宇轩,王艺诺,方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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