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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392043434/2021-83625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13 13:22:44 文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12月13日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日期:2021-12-13 13: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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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3日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永康市联德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不锈钢锅柄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芝英镇芝英二期工业功能分区伟泰路68号第2幢1楼永康市联德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不锈钢锅柄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转印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的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永康市闻伟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园林工具铝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城西新区王慈溪梅岭路13号永康市闻伟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园林工具铝配件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熔铝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抛丸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要求。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永康市宽宏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恒温调奶器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城西新区梅垄路192号永康市宽宏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恒温调奶器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永康市步林户外用品厂年产30万套便携式户外燃气炉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世方中路311号永康市步林户外用品厂年产30万套便携式户外燃气炉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抛光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超声波塑料焊接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永康市丽驰工具有限公司年产6万套卷管器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九龙北路358号3号厂房永康市丽驰工具有限公司年产6万套卷管器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注塑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永康市盛堡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城西新区银桂南路20号永康市盛堡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拉伸锅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抛光、喷砂、涂装产生的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101645传真:89289019   通讯地址: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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