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33797969X/2021-83794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文时间: | 2021-12-14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针对实体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永康市加强金融服务,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抓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落实,帮助重点人群在企业就业。针对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人数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企业达8%)以上,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对入驻科技孵化器的给予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2017年至今,永康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4笔,贷款金额1459万元,提供贴息金额1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