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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1-84065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1-12-23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电动(园林)工具行业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1-12-23 14: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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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数字化改造是五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关键一招和重要引擎。2018年以来,在省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市先后启动“智能工厂”和“企业数字化制造、行业平台化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建成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智能化改造样本项目和样本企业。但因投资规模较大,上述模式较难在量大面广、实力不强的中小微企业复制推广。

自去年以来,省智专委毛光烈主任多次带队赴我市调研指导数字化改造工作,深度剖析我市行业企业特点及发展方向。针对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提出要选准行业,加快推动中小企业轻量级数字化转型的工作要求。特别是今年10月,毛主任再次带队赴我市指导,进一步明确了我市轻量级数字化改造的实施路径及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对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经前期调研走访、专家论证、综合比较,我们建议在电动工具行业现行开展投资小、工期短、见效快、易推广的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并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目标。到2022年,实现行业规上企业智能化诊断和智能化水平评估全覆盖,试点改造企业60家以上。到2023年,行业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90%以上。

(二)改造模式。采取“N+X”总承包模式,其中“N”是经企业筛选最迫切的基础共性必选应用场景(包括生产工单管理、库存管理等模块);“X”是根据企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个性化需求、个性化改造自选场景(包括半成品协同、生产异常管理等模块)。

(三)试点程序

1. 试点企业确定。申报企业原则上为上年度营业收入1.5亿元以内(以统计局数据为准)的规上企业,选取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生产经营稳定,有一定生产制造管理基础的企业开展试点。

2. 总承包商确定。通过公开报名、现场路演、试点企业参与评分的方式,公选确定总承包商,向企业提供“交钥匙”工程。

3. 改造时限。每一批改造时间不超过3个月,完成后委托省智能制造专家指导组(非项目实施单位)以及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验收。

(四)奖励政策。对试点项目实施一批验收一批。验收通过后,“N”部分的软件和硬件投入(50万元以内)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第一批70%,第二批50%,第三批40%。

“X”部分和后续推广企业的软件投入和配套硬件投入按《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永委发〔2021〕4号)中“信息化项目”奖励标准(软、硬件投入分别给予20%、15%的补助)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一是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加强督查考核;三是强化宣传引导。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起草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解读人)

解读机关:永康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吕勇军

联系电话:1370589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