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1-84088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1-12-25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2月15日在(http://www.yk.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12月2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望春西路28号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515办公室;邮编:321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94210997 @qq.com。
联系人:应志芳 联系电话:89282618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