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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1-84143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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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十七届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1-12-27 11: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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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14日举行第73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国资办关于《四方集团老厂区地块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的汇报;听取了市卫健局关于《追加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的汇报;听取了市国资办关于《永康市产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汇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听取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水务局关于《永康市水库山塘提能保安实施方案》的汇报;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促进电镀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市商务局关于《兑现2020年度永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补助)资金》的汇报;听取了市经信局关于《永康市电动(园林)工具行业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汇报;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的汇报。

一、关于四方集团老厂区地块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

会议指出,解决四方集团老厂区地块历史遗留问题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站在确保群众利益、企业稳定和全市发展的大局来系统推进。 

会议要求,要把握充分尊重历史的原则,针对四方老厂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尊重前期协调结果,落实各项会议决定;要把握全面稳妥解决问题的原则,全盘梳理遗留问题清单,对标对表逐一销号;要把握依法依规不留尾巴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范围内,合法合规解决问题,整体考虑、科学决策,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不造成新历史遗留问题。


二、关于追加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会议指出,当前省市县三级疫情防控进入了“战时”状态,及时追加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解决“粮草”的问题,对于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要强化统筹安排,进一步树立全局意识,统筹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制定出台各项抗疫工作规范性指导文件,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要畅通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足额支付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专项经费;要严格经费监管,加强对经费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监管,确保每一笔经费都用在刀刃上。


三、关于永康市产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会议指出,组建产投集团,整合分散产业投资国有资本,是推动国有投资企业集约化管理、系统化统筹,创新化改革的有效举措,是顺应园区改革的现实需要。

会议要求,要做好顶层设计,立足于整合产业园区投资运营类国有资源和创新发展平台的要求,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企业制度改革拓展发展空间,建立完善招才引才机制,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要倡导管理创新,遵循市场规律,优化整合资源、创新运作模式、健全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稳步发展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具备市场经营能力的现代企业;要理顺机制体制,建立健全组织架构,紧扣“园区开发、产业投资、资产管理”三大职能,理顺原有公司、业务、人员以及管理体制等各方面的关系,从紧从快实现实体化运作。


四、学习安全生产法,听取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学习《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重要体现。

会议要求,要全面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市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要全力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新修订内容,开展好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执法能力;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针对我市安全生产领域重点、痛点和难点问题,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关于永康市水库山塘提能保安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确保水库山塘安全,是近年来省市县三级民生实事关注的重点之一。制定水库山塘提能保安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库山塘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坚决打赢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清零攻坚战。

会议要求,要摸清底数、系统推进,按照到2023年存量病险水库和山塘“清零”的目标,在全面掌握底数的基础上,确保项目质量,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统筹推进;要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由领导小组牵头,财政、发改、水务、生态环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严格督查、强化考核,突出“奖优罚劣”,将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维养资金等突出问题列入河湖长制负面清单,部门单位工作表现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六、关于促进电镀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电镀行业事关经济,是五金产业链的重要一环,也事关生态,是民生关注的焦点之一,需要比其他问题给予更加整体性、系统性的研究。

会议要求,要坚持一流标准,对标“绿色高端、省内领先”力争国内、国际领先,在事关民生的生态环保问题上“严”字当头;要坚持严肃规划,坚持统筹规划,立足全局,着眼长远,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行业发展前景谋划布局,扶持支柱企业发展,逐步淘汰现有“低、散、乱”企业;要坚持创新驱动,推进电镀行业数字化改造进程,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坚持绿色环保,构建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新模式,优先发展低污染、低能耗的清洁生产工艺。


七、关于兑现2020年度永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补助)资金

会议指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补助)资金政策的出台,对于优化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在扩出口、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要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过程监管机制,及时更新调整政策导向,实现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要集中财力办大事,突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镇(村)的支持,打造一批可复制的本土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要优化整体发展环境,加快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企业和人才招引,促进运营模式创新,擦亮永康电子商务品牌。


八、关于永康市电动(园林)工具行业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做好智能制造提质扩面工作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会议要求,要深入研究,做细做实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找准企业最迫切的基础共性应用场景,激发企业的主体作用,解决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要明确要求,强化技术支撑,紧紧抓住总承包商资格这个关键,树立严格的技术标准,设置科学的准入门槛,主管部门要做好总承包商与不同企业之间的充分衔接,面向试点企业提供专业化改造服务及常态化技术指导;要及时总结,面上推广,坚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向,及时做好行业试点总结,为全市其他行业的改造积累经验。


九、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

会议指出,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赋予的法定要求,也政府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职责的要求,对保障森林资源稳步增长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要优化指标分配,在《限额分配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优化分解;要落实执法监管,加大林业执法监管力度,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对本辖区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要做好动态统筹,在保证限额分配严肃性的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全市实际,用好机动指标,实现面上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