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1-84160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时间: | 2021-12-27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医药卫生管理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5月25日,永康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巡查中发现永康应广厚西医诊所擅自接诊发热患者,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针对该诊所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关闭,停业整顿14天,整改期间不得接诊患者。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设发热门诊或哨点诊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一律不得接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将其引导至设置发热门诊或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对违反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等,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从重处理。
提醒:设置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16 家医共体分院及永康医院)可接诊无流行病学史且原因明确的发热病人,对于有流行病学史或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一律到三家定点发热门诊(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永康市中医院、永康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其它医疗机构不得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