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1-83513 | 发布机构: | 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时间: | 2021-12-08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有效盘活存量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的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25号1416办公室,邮编:321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1063515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可欣 联系电话:87101131
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 月8日
(1208)关于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