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1-73245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1-02-10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金华市疫情防指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春运期间来金返金 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2021〕9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春运期间来(返)永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1.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来(返)永人员实 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来 (返)永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估确定。
2.对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来(返)永人员核验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并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跨省返回城市地区的来(返)永人员,应当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健康码”绿码出行。
3.我市23个城市社区所辖为城区范围,其他区域均为农村范围。
4.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不限制外出,但提倡少外出,要求不聚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外出须规范佩戴口罩,并尽量控制活动范围,非必要不离开本市。
5.将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 范围,相关费用由政府统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