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223/2021-74923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时间: | 2021-02-25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花样,以各种明目诱骗公众上当,越来越多的案件体现出攀附国家政策,以国家倡导的创新、扶贫、慈善互助、养老等政策为幌子从事犯罪活动,欺骗性越来越强。
公安民警提示,有10种投资、理财项目要特别注意: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