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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2223/2021-74923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时间: 2021-02-25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预警通报】经济犯罪预警提示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2-25 10: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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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花样,以各种明目诱骗公众上当,越来越多的案件体现出攀附国家政策,以国家倡导的创新、扶贫、慈善互助、养老等政策为幌子从事犯罪活动,欺骗性越来越强。

公安民警提示,有10种投资、理财项目要特别注意:

1.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