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永康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政务信息40余条,发布政务活动21篇、统计法律条例3篇、人事任免3篇。及时更新永康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职能,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分类。按时发布永康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财政决算信息、2020年部门财政预算、2020年永康市统计局三公经费支出。 (二)进一步履行统计职能。2020年市统计局围绕“十三五”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保持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依规定发布永康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2020年永康市统计年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根据市政府数据管理科提出的问题及时作出整改,补齐遗漏信息。一是进一步整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用词,对错误“零容忍”;二是及时补齐部门机构简介和机构设置、办公相关信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永康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文件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等。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度拓展主动公开;二是继续依规履行统计职责,为永康经济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三是着力推进传统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充分利用“永康统计”公众号,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永康统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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