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55916287J/2021-75551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1-04-21 15:36:29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规划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胡尖兵、胡明星、金志昂等十三户申请办理住宅项目的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象珠镇山西村山坦自然村胡尖兵、胡明星、金志昂等十三户向象珠镇政府申请办理住宅工程项目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象珠镇山西村山坦自然村,拟建规模:胡尖兵户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2.39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胡明星户建筑占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22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金志昂户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5.67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金志浩户建筑占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7.21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胡德星户建筑占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7.21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胡能睿户建筑占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22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胡新兴户建筑占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22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金志勇户建筑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6.66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胡绍梅户建筑占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7.21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胡月叶户建筑占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22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胡晓户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2.39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金都户建筑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2.85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胡敏户建筑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2.85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象珠镇政府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1日,公示地点:建设所在村和象珠镇政府公开栏及政府网站(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88744/index.html)。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2021年5月6日、7日、8日三天,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永康市象珠镇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9291593
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
胡敏.pdf
胡尖兵.pdf
胡德星.pdf
金志勇.pdf
金志浩.pdf
金志昂.pdf
金都.pdf
胡月叶.pdf
胡新兴.pdf
胡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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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能睿.pdf
胡明星.pdf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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