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849305N/2021-76518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时间: | 2021-05-26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水利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更好推进我市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淘汰工作,促进农业安全生产,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永康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公示,现新增“永康市鹰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为我市定点拆解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机具的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应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进行回收拆解,回收价格由机主和回收企业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