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849305N/2021-76518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1-05-26 09:43:27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告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1-05-26 09: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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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推进我市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淘汰工作,促进农业安全生产,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永康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公示,现新增“永康市鹰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为我市定点拆解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机具的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应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进行回收拆解,回收价格由机主和回收企业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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