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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1-78403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1-07-17
文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镇(街道、区)和农村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1-07-17 15: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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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镇(街道、区)和农村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永康市镇(街道、区)和农村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8年永康市出台了《永康市镇(街道、区)和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8〕25号)。该《管理办法》在规范镇村两级工程发包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清廉村居建设提供了助力。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文件已落后于形势。特别是其中村级大额工程缺少电子化招标手段、村小额工程采用招标方式成本过高等弊端比较明显。2021年永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一肩挑”后村级权力运行监督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村级重大事项提级管理,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永康市委办《强化清廉村居建设 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也指出要深化村级项目全规范。因此需要创新农村小额工程发包模式。浙江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调整了工程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将县级工程分散采购限额从30万元调整到6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也指出要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综合以上各种情况,需要我们重新修订镇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吸收近年招投标领域的改革成果,对镇村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因此制定《永康市镇(街道、区)和农村小额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问:《永康市镇(街道、区)和农村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答:本《办法》主要内容有六部分。

适用范围明确《办法》适用范围,进入市平台交易的农村集体工程原则、额度、职责、组织机构。

建立议事机构明确设立镇(街道、区)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要求下设办公室,明确其主要职责。

招标方式明确镇(街道、区)和农村工程单独招标、年度招标、小额简易工程工匠发包的适用范围。明确抢险工程可直接发包。

招标投标组织。明确镇(街道、区)和农村工程招标条件、招标程序、评标办法、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

标后管理。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原则、工程变更程序、工匠库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良行为的处理。

其他要求施行时间: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问:新《办法》有哪些新举措?

答:一是明确村集体大额工程进入市交易平台交易。施工类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工程主要设备和货物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咨询等工程服务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需进入市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二是大幅提升了单独招标、年度招标的下限。国有投资工程单独招标限额施工类从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货物和服务类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村级工程(包括施工、主要设备和货物、工程服务)单独招标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新设年度招标的下限10万元。

三是明确了村集体低风险小额简易工程可向工匠发包。文件附件中明确了低风险简易工程的范围和额度。大量村小额项目属于低风险小额简易工程,可采用向工匠发包模式运行。极大简便了村级工程发包。

四是提高了不需要招标直接发包的限额。将原先村工程5万元直接发包提高到10万元。同时规定10万元以下的镇工程可直接发包。工程直接发包需符合建设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内控制度规定。

五是对村工程合同备案设立了下限。2万元以下的工程合同不需要送镇招标办备案。

六是指出了镇村小额工程电子化招标的方向。

问:本文件适用于哪些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单位的小额工程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项目管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部门、国企集团及下属单位的小额工程参照执行。

问:什么叫工匠发包模式?什么叫明标抽签法?

答:工匠发包,是面向工匠发包的通俗称呼。在低风险小额简易工程发包时,因其风险低、工程简单,一般工匠能够承担。此时可由工匠以自然人名义承揽该类工程,不再要求施工企业来投标。工匠发包模式,包括包工包料和包清工。明标抽签法是低风险简易工程面向工匠发包时采用的选择合作方的办法。其思路是在通过可行的途径确定了低风险小额简易工程的工程款额后,在3名或以上工匠参加投标时,采用的一种随机选择合作方的办法。通常需要2轮或多轮抽签来完成。工匠发包模式只适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小额简易工程项目。

问:新《办法》与原《管理办法》的差异在哪儿?

答:新《办法》相比于原《管理办法》保留原《管理办法》中被实践证明有效的措施,吸收近年来改革中好的做法,解放了思想,大幅提高了单独招标和年度发包的下限,简便了小额工程发包操作。

问:为什么不设过渡期?

答:新《办法》是对原《管理办法》的修订。其措施对镇村两级的约束范围小于原《管理办法》。工匠名录库和工匠发包模式已经试行过一段时间。在前期起草和征求意见中,已向各镇(街道、区)广泛传播文件思想,各镇都已经有思想准备。因此本《办法》不设立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