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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784794364075P/2022-77328 发布机构: 市融媒体中心 发文时间: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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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永康市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2-01-18  17: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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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广电路168号,邮编:321300,电话:871123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康市融媒体中心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较好完成了市融媒体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现将本中心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组织领导情况。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成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专门办公室,由综合办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总体情况。1.主动公开情况。我中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报道主渠道作用,截至2021年12月底,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52条,其中政务活动32条、政策文件3条、人事信息1条。同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公布机构概况、科室职能、部门文件等信息,及时公布相关办事流程等,并及时更新,把宣传工作准确地反映给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公众的监督。2.依申请公开。我中心发布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明确了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公示了受理依申请公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发布了办理流程图和申请表。2021年我中心未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中心十分重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由专人负责,配备专用电脑,形成文稿或汇总材料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过目签发。同时,按要求开展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等工作,及时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敏感字眼、涉密信息、链接错误等问题;定期开展部门网站平台运行情况检查,确保网站正常访问;开展网站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

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在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永康人”“永康电台”微信公众号、“永康人”抖音短视频、“永康电台”新浪微博等平台,发布工作动态。

监督保障。我中心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和保密方面的审查,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对外发布。该公开的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一律不公开;对拿不准的信息内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做到层层过目,严把关口,确保本中心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接受群众监督,中心党委对中心、集团各部门实行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58

55  

58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年的信息公开通报中,我中心信息量总数有一定提高,但是结合全年工作,离政务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需要加强,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通过培训、专家授课等方式,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信息公开的能力,提高单位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