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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日期:2022-01-18 16: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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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法定汛期即将到来,去年我市在抗击黑格比台风中消耗大量应急储备物资。防汛防台物资储备是防汛抗洪的重要物质保证。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的指示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防汛防台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的顺利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合理规划,立足长远。各镇(街道、区)要以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为宗旨,未雨绸缪,切实抓好防汛物料储备工作,加强物资仓库的规范化管理,做到有备无患。防汛防台物资应有独立的仓储区域,镇级要有面积不小于50m2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村级(社区)要有面积不小于15m2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建立和健全防汛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同时将制度牌和物资种类、数量等台账上墙。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实行物资台账式管理和出入库登记,汛期每半个月对物资清查盘点一次,非汛期每个月清查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检查维护结果。对有效期(质保期)到期的仓库物资应及时汰旧换新,设备、电器类物资应严格按照保养说明定期检查维护。合理布局,对外交通便捷,能满足防汛物资安全储存和应急调运的要求。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参照《关于加强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永防指办20207精神中《永康市应急物资储备标准(试行)》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并建立物资储备及管理制度。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的村(见附件)三大件必须实物配备到位:卫星电话(汛期确保能随时通话)、水泵(镇级配置不低于电启动、汽(柴)油、口径6寸、流量100m3/小时;村级配置不低于电启动、汽(柴)油、口径4寸、流量70m3/小时)、应急发电机(镇级不低于10KV,村级不低于5KV)。其它村可采用协议储备。镇、村工作人员四小件(安全帽、手电筒、防雨护具、救生衣)有转移人员任务的必配。防汛物资应由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购置储物架,按类别摆放整齐,并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数量并标志有效期和保养要求等。

三、把握进度,按时上报。415日前古山镇、舟山镇要完成防汛防台物资采购。其镇(街道、区)要在420日前上报防汛防台物资采购计划和避灾安置场所拟建计划力争430日前完成采购

联络员:卢朔望,浙政钉13506790080


永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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