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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2223/2022-77374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时间: 2022-01-19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永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6: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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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康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丽州北路一号,电话:87102763)。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截至2021年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永康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结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1年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408条,其中包括政策文件及解读24条、工作动态338条、人事信息13条、财政信息4条等同时通过“永康公安”新浪微博、微信、抖音,积极更新、发布信息,将新的政策、项目情况和重大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今年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0785条,政务微信累计发布信息1059条(不包括交警车辆违法曝光台信息3142),政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1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7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1.推进执行公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等工作。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扎实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尤其在疫情期间,及时发布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及相关政策,依托“永康公安”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第一时间回复网友留言,解决群众困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接依申请公开平台测试调整,规范法规文件类栏目设置,根据要求完善字段补充、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积极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广泛性、互动性、趣味性,实现信息公开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并将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开展。同时,将12345投诉举报专线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关注民生、排解民忧”的一个重要平台,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树立亲民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3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9009

行政强制

25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0

0

0

0

20

14

0

0

0

14

8

0

0

0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少数业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够高;二是公开的信息形式单一,创新意识不够强;三是部分应该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督促力度;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和新思路,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三是明确政策解读的格式与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继续优化政策图解质量,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门2021年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费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