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邮编:321300,电话:8710138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448条,各类政务信息431条、人事信息9条、财政预决算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答复。受理并答复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转办件12件。未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对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按照财政预算规定予以保障。
2. 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向社会公开。
3. 健全回应机制。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相关规定,通过局网站、公众号等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疑解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根据市公开办等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全面展示发改形象。2021年,我局通过“永康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0篇。
(五)监督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各科室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考核形式、计分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开展。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2021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尚存在个别栏目和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发展改革职能和民生关切,明确政策解读的格式与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继续优化政策图解质量,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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