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1697/2022-91571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发文时间: | 2022-10-16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金蓝领公寓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5月18日在http://www.yk.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1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13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未吸收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江南街道城南路277号永康市住房保障中心;邮编:3213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109604053@qq.com。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89266809。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