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蓝领公寓政策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来源:市建设局
日期:2022-10-16 16: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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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金蓝领公寓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永康市金蓝领公寓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5月18日在http://www.yk.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1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13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未吸收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江南街道城南路277号永康市住房保障中心;邮编:3213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109604053@qq.com。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89266809。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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