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223/2022-9220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2-11-11 09:04:10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以下陈羽梵、王胜和等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中心金警官、章警官 地址:永康市东城街道车宝路9号,联系电话:0579-87166089)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10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1 | 陈羽梵 | 330784********6412 | 2022年09月01日07时22分,陈羽梵驾驶车牌号为浙G6RL22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龙川东路龙川公园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2 | 王胜和 | 522501********3410 | 2022年09月01日23时38分,王胜和驾驶车牌号为浙G85TD2的小型轿车行至永武线4公里+400米地段处,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有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3 | 贺斌 | 362421********8314 | 2022年09月05日15时48分,贺斌驾驶车牌号为浙G5V9V9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洞合线(G330)大屋路口红绿灯路段处,实施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6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肆佰元的处罚,记7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4 | 沈维 | 522428********467X | 2022年09月27日19时38分,沈维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大永线大园童村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柒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5 | 司太辉 | 522422********1213 | 2022年09月06日15时45分,司太辉驾驶车牌号为浙G810WM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石四线古山坑口路段处,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6 | 方浩男 | 330722********5715 | 2022年09月08日05时49分,方浩男驾驶车牌号为浙G90VB7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石柱镇下杨村村口处,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7 | 杨明 | 522422********0614 | 2022年09月06日22时50分,杨明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大永线邵塘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柒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8 | 朱天令 | 330722********0617 | 2022年09月01日22时07分,朱天令驾驶车牌号为浙G10EE2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科源路999号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9 | 秦国鹏 | 530627********6530 | 2022年09月06日21时41分,秦国鹏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大永线邵塘路段处,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柒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0 | 王廷宏 | 532128********5313 | 2022年09月11日20时29分,王廷宏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九铃西路1019号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柒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1 | 曹伟 | 422826********1011 | 2022年09月16日13时06分,曹伟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九鼎路0KM+300M地段处,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有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柒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2 | 胡仕进 | 330722********0016 | 2022年09月30日11时24分,胡仕进驾驶车牌号为浙G27FB6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西塔路与双锦村交叉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13 | 张斌 | 422802********6051 | 2022年09月23日20时48分,张斌驾驶车牌号为浙GPK65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九铃西路1015号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查询信息、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并予以收缴浙GPK653普通二轮摩托车一辆,强制报废。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并予以收缴浙GPK653普通二轮摩托车一辆,强制报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4 | 陈万 | 522428********4034 | 2022年09月21日23时48分,陈万驾驶车牌号为鲁QD6P3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丽州路与溪心路交叉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柒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5 | 夏成刚 | 330722********5714 | 2022年08月19日00时59分,夏成刚驾驶车牌号为浙G6V5K9的小型轿车行至东永线37公里前黄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贰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6 | 施官洪 | 330722********6911 | 2022年08月13日22时14分,施官洪驾驶车牌号为浙G2AD89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科源路999号处,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叁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记1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7 | 皮焕国 | 522423********5677 | 2022年08月13日05时50分,皮焕国驾驶车牌号为浙GA4P0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永康市老永武线前新屋至永康路段处,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叁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记1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8 | 龙胤 | 522401********0154 | 2022年09月11日19时51分,龙胤驾驶车牌号为浙G3139B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溪心路永康交警城区二中队门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机动车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柒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9
| 方德平 | 330824********5711 | 方德平,于2022年09月08日11时02分,因驾驶浙GL515W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永康市金城路(九铃路)与望春路交叉路口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1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
20
| 姚勇军 | 330722********9019 | 2022年09月03日15时57分,姚勇军驾驶车牌号为浙G8JF65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永康市九铃西路大徐出城口处,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21
| 俞浒有 | 330722********2136 | 2022年09月02日02时32分,俞浒有驾驶车牌号为浙G07DK7的小型越野客车行至永康市金胜路423号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22
| 陈杰俊 | 330722********8611 | 2022年09月05日20时18分,陈杰俊驾驶车牌号为浙GL066N的小型越野客车行至永康市溪心路下山段村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23
| 陈胜 | 330722********1419 | 2022年09月10日09时23分,陈胜驾驶车牌号为浙G2J0C6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永康市城北东路801号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24
| 厉文华 | 330722********281X | 2022年09月16日21时17分,厉文华驾驶车牌号为浙G9AG62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望春西路40号星牌花苑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25 | 徐超人 | 330722********7916 | 2022年09月01日17时45分,徐超人驾驶车牌号为浙G169VG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唐先上考畈15号处,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叁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记1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26 | 金骏安 | 330722********7999 | 2022年09月09日16时32分,金骏安驾驶车牌号为浙GPF637的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永康市永义线900m横山往义乌路段处,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叁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记1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27 | 王顺平 | 330722********1714 | 2022年09月02日23时32分,王顺平驾驶车牌号为浙G2ZG37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松石路城西管委会路段处,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叁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记1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28 | 林刚强 | 330722********2116 | 2022年08月12日22时44分,林刚强驾驶车牌号为浙GV789B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金山西路金色港湾西向东路段处,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柒佰元的处罚,记1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29 | 李双 | 330722********6413 | 2022年09月02日19时28分,李双驾驶车牌号为浙G62JM6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永康城北东路801号香格里拉西向东路段处,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叁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30 | 应俊杰 | 330722********0313 | 2022年09月19日15时14分,应俊杰驾驶车牌号为浙G3R7S5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永康市望春西路40号处,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叁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31 | 吕瑞誉 | 330722********5918 | 2022年09月05日09时12分,吕瑞誉驾驶车牌号为浙G27PG0的轻型厢式货车行至永康市唐先四村综合楼路段处,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叁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32
| 楼绍东 | 330722********9018 | 2022年09月28日12时25分,楼绍东驾驶车牌号为无的小型轿车行至大联-永康线32公里+200米地段处,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悬挂浙GNM159号牌)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肆仟元的处罚并收缴所使用的机动车号牌,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
33
| 李春东 | 330722********2339 | 2022年09月14日20时17分,李春东驾驶车牌号为浙G8LF73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五金北路336号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贰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34
| 方俊超 | 330722********8213 | 2022年09月03日17时15分,方俊超驾驶车牌号为浙G0QV76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龙川西路88号处,实施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6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1分。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肆佰元的处罚,记7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35
| 黄木好 | 330722********5912 | 2022年09月09日22时11分,黄木好驾驶车牌号为浙G3NR99的小型面包车行至永康市唐先镇太平新村往龙山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36
| 朱晓敏 | 330722********5147 | 2022年09月12日10时18分,朱晓敏驾驶车牌号为浙G0930H的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望春东路254号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违法通知书)、违法图片、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元的处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仟贰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37 | 方为 | 330722********5716 | 2022年9月28日15时9分,方为驾驶牌号为浙GV622B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东永线47公里+700米地段处,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人口信息、违法图片 | 驾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予以收缴浙GV622B的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强制报废;(二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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