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2-84128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2-02-14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政办议〔2021〕6号
王根红等4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最低标准的建议 》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从2002年12月,省水利厅下发《关于永康市城市防洪规划调整报告复审意见的函》(浙水函〔2002〕101号),同意我市将城市防洪规划从增辟南苑分洪渠方案调整为拓宽永康江河道方案以来。根据要求,我市组织实施了田宅分洪渠改造、永康江河道整治工程、南溪河道整治工程等部分项目,但城区还有部分河道受工程量大、政策处理复杂等诸多因素影响,规划中的防洪工程一直未能完全实施。近年来收到建议后,我们认真梳理难题,开展专题研究,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为提高我市城区防洪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做好防洪工程前期
2018年以来,为了解永康江现状防洪能力,组织实施洪水演进复核分析,研究多年来城市建设对城区防洪影响,针对性提出提升永康城区防洪能力措施提升方案,为河道整治和管理提供依据。委托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开展进行“永康市城区防洪能力专题研究”工作,2018年9月开展了永康江河道断面外业测量,收集了永康江水文、地形、相关工程等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在历史和实测资料的基础上建立数学模型,经水文水利计算及防洪对策研究,于2018年11月完成《永康市城区防洪能力专题研究》报告。根据我市前期研究成果,经与上级对接,今年省水利厅年将“永康市城市防洪工程”列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工程估算总投资19.68亿元,需征用土地80亩,拆迁房屋6.85万平方米,建设期9年。,工程完成后,城区基本能达到防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我市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进度,组织实施城市防洪工程前期,争取“十四五”期间完成工程前期。
二、提升城市避灾能力
为在现有条件下有效提升防洪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大力开展非工程防洪避灾能力建设。2018年11月,委托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永康市洪水风险图》,利用水文建模,根据洪水分析成果,综合评估洪水影响,绘制洪水风险基础图;2020年,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学院编制完成了《永康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提高永康江调峰错峰泄洪能力,尽量降低洪水对城区影响;2020年10月,根据前期研究成果,编制《永康市城区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明确不同洪峰时期城区受灾情况、避洪要求、转移路线、安置避灾点以及责任分工,确保洪水期间群众安全。
三、分段落实防洪要求
根据我市城区防洪规划和水文研究成果,结合城市工程建设,分段、逐步实施防洪工程,提升防洪能力。在解放桥重建、南溪湾大桥等建设工程中,根据防洪规划要求预留桥梁跨度;结合“三江六岸”建设工程,在华溪永康宾馆段、南溪龙川公园至华溪汇入口段等短板区块,根据防洪要求开展堤顶加高,提升河道防洪能力。
下一步,我市们将积极做好城市防洪工程前期,结合城市有机工作稳步推进工程建设。感谢你们对城市防洪工作的关心,希望各位代表继续支持、关心防洪继续对该项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