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84ZF720000/2022-8545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2-03-31 10:27:52 | 文号 | 永国资办〔2022〕25号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关于印发《永康市国有企业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永国资办〔2022〕25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永康市国有企业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永康市国有企业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 市国资办党建人事科、市属国有企业党建人事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因公因私出国(境)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登记备案
第四条 因公出国(境)及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工作按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负责所属人员、外派董事与监事、重要岗位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与常态更新工作。
第三章 出国(境)证照管理
第六条 按照“谁备案、谁审批、谁保管”的原则,出国(境)登记备案单位负责备案人员出国(境)证照的统一保管工作。
第七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管干部(包括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尚保留职级的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由市委组织部保管;
第八条 市属国有企业党建人事部和财务部门正职、大型子公司正职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由市国资办党建人事科保管,由各市属企业负责备案。
第九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技术岗员工和参照管理技术岗员工管理员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由各市属国有企业党建人事部保管,其他员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由各所属企业人事部门保管。
第十条 出国(境)人员在外期间应持用符合其身份的出国(境)证照,不得同时持用因公、因私两种出国(境)证照。因公出国(境)期间,出国(境)证照应由出访团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第十一条 因公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出入境证照交由证件保管部门统一管理。市管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管理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返回后,应在10天内填写《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并将已申领的出入境证照归口交备案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因故未能按时出国(境)的,应在审批部门批准后三个月内上交已申领的出国(境)证照)。
第十二条 证件保管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证照领用合账,落实“专人、专柜、专账”保管要求,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工作,保管人员变动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 出国境管理
第十三条 因公出国(境)及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需要提供的材料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程序送市国资办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第十四条 因公出国(境)申报事项,由所在市属国有企业党建人事部具体负责,不允许拟出访人员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各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负责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工作。
第十六条 因私出国(境)人员必须利用年休假时间并在确保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出国(境),企业员工因私出国(境)要实行一事一批,一般一年内不得超过一次,出国(境)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十七条 申请出国(境)旅游,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准为企业和个人办理经营业务,不准接受外商或驻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资助,不准在任何单位报销旅游费用。
申请出国探亲,探望对象主要是在国(境)外定居、留学或工作的配偶和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
申请出国(境)参加学历教育和学习,必须按规定经过组织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 因私出国(境)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个人应当填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内容包括出国(境)理由、目的地、出行的时间和国(境)外停留天数(停留的起止时间以出入境时间计算),以及经费自理情况。申请探亲的,应当提供直系亲属在国(境)外定居、留学或工作的有效证明材料。
2.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提供“关于XX同志因私赴XX进行审查情况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出国(境)人员基本情况、出国(境)原因、目的地、经费本人自理、何时出国(境)、在外停留时间及政治表现、审查意见等。
3.市属企业党建人事部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出国(境)申报,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并在出国(境)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
4.各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或及分管领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并在出国(境)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5.各市属国有企业分管领导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审定审查意见,并在出国(境)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党组织公章。
6. 出国(境)审批表应当报送市国资办党建人事科备案。
7. 出国(境)人员签署“因私出国(境)遵守纪律承诺书”并领取出国(境)证照。
第十九条 审核审批部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着重审查出国(境)人员近期政治表现和廉政情况,加强对登记备案人员的出国(境)审核。
第二十条 单位党组织要做好出国(境)人员的行前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出国(境)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预防问题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出国(境)人员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越权行事;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在国(境)外参加不正当活动等。
第二十二条 登记备案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不得以因私出国(境)的渠道办理。
第二十三条 组团出国(境)单位要按有关政策规定组团,不得弄虛作假、谎报身份、编造出访理由,不得欺骗上级机关和审核、审批机关。如违反上述规定,严肃查处有关人员。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登记备案人员未经组织批准或弄虛作假申请办理出国(境)手续的,末按规定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在单位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的,以及在国(境)外期间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其他违反纪律行为的,属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或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证件催交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涉及事项,按上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若上级有新的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2. 关于XX同志因私赴*旅游审查情况的报告(范本)
3. 因私出国(境)遵守纪律承诺书
4. 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
附件1
****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前往国家
(地区)
永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翻印
年 月 日填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
籍 贯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参加党团时间 | ||||||||
学 历 | 何时离 (退)休 | 健康状况 | |||||||
单位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
国 外 通讯处 | 中文 | ||||||||
外文 | |||||||||
简 历 | 本栏填写出国人员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之后的简历,时间跨度在一年以上的必须填写清楚。示例如下: 1990.09--1992.06 ***大学学生 1992.08--1995.01 ***公司员工 1995.01--2002.07 **公司副总经理 (其中: 1999.09--2001.06浙江大学济管理专业开研究生班学习) 2002.07--2003.03 ***公司总经理 | ||||||||
国内直 系亲属 及主要 社会关 系情况 | 称 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国外直 系亲属 及主要 社会关 系情况 |
本栏填写是否有海外关系的情况, 如果有,请注明:如果没有,则请填写“无海外关系” 五个字。
| |||
政 治 表 现 | ||||
申 请 理 由 及 期 限 |
本栏所填写的内容应与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的申请报告中的内容相一致。举例如下:拟利用年休假(或“五一”、“十一”长假)时间,于x年x月x日至x月x日到x x x旅游,在外停留x天,全部费用自理。
| |||
所在 企业 党组织 审查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集团 党建人事部 审批 意见 |
(部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集团 纪检部门 审查 意见
|
(纪检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集团 分管领导 审批 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集团 主要领导 审批 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所在企业党建人事部门、集团党建人事部、
市国资办党建人事科。
附件2
关于张三同志因私赴*旅游审查情况的报告(范本)
张三,男,1986 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经理,计划于7月6-16日,利用年休假时间赴泰国***旅游,在外停留10天,费用自理。经审查,该同志工作积极主动、勤恳敬业,平时注意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内外大事,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各方面政治表现较好,拟同意张三同志利用年休假时间(2022年7月6-16日)赴泰国***旅游,费用自理。
中共永康市***委员会
20**年*月*日
附件3
因私出国(境)遵守纪律承诺书
****党委(党组):
因本人需要,近期将因私出国(境),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树立良好形象,我对此次出国(境)遵守纪律方面作如下郑重承诺:
一、在境外期间
1.忠于祖国,自觉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祖国荣誉,不说不利于祖国的话,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2.认真执行出国(境)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外事纪律。
3.保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未经批准,不携带涉密载体(包括纸质文件和电磁介质等);妥善保管内部资料,未经批准,不对外提供内部文件和资料;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4.出国(境)期间服从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相关驻外机构)的领导,遇事应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或相关驻外机构)请示汇报。
5.增强应急应变意识,注意防范反华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不帮陌生人携带物品,拒收任何可疑信函和物品。
6.遵守往访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参加往访国家(地区)的政治活动和不正当的、非法的经济活动。
7.服从团组统一行动,不擅自离开集体和驻地,不随意单独活动。未经组织同意,个人不得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发生联系。
8.不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随意变更出访路线、地点,保证按时出访、按时归来。
9.不参与赌博活动,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借出国之际谋取私利或违反国家规定收送礼品。
10.谦虛谨慎,不卑不亢,行动要符合身份,言论要有分寸。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不议论往访国家的人事和内外政策。
11.顾全大局,发扬风格,团结友爱,协调配合,协同对外。
二、回国后
12.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将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在回国后 10天内会及时将所持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回证件保管处集中保管。
13.及时做好外汇核销工作。
本人承诺,若违反上述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4
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
前往国家或地区 | 出国(境)时间及回来时间 | ||
事由 | 护照或通行证号码 | ||
出入境证件是否交企业保管 | 自己支付的费用情况 | ||
同行人员
| |||
到达国(境)外的主要城市及活动 | |||
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情况 | |||
备注 |
备注:1.出国(境)返回10天内如实填写此表;
2.本表一式三份,所在企业党建人事部门、集团党建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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