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011K/2021-8444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2-04-07 14:21:58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科室、科技服务中心、五金创新综合体服务中心、生产力中心:
现将《2022年度科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6日
2022年度科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科技信息宣传,提升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切实增强我市科技工作影响力,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科技服务中心,五金创新综合体服务中心,生产力中心。
二、报送内容
1、工作动态类。主要包括重大活动情况、重要工作措施、主要工作成果等,用于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情况、指导工作、交流经验的信息。
2、业务信息类。主要指反映我市科技创新类数据情况并进行一定分析和研究的文章。
3、调研报告类。主要指反映当前工作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的调研成果或深入分析文章。
报送的信息应充分考虑不同渠道、对象的宣传效果,在撰写文字类信息的同时,积极使用美篇等软件制作成适合在微信上发送的信息。
三、职能分工
1、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实际工作及时采写科技信息,有针对性地总结提炼具体工作的特色、亮点,其中局机关40岁以下的干部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
2、各科室、科技服务中心、五金创新综合体服务中心、生产力中心每月至少报送2篇,其中全年至少报送业务信息类2篇、调研报告类1篇(以上数据不含上级约稿),报送完成量以办公室审稿通过为准,并按规定要求完成信息约稿任务。
3、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修改、报送、统计和约稿任务落实工作,每月报送市两办、金华市科技局、省科技厅信息不少于4篇,并按规定要求完成信息约稿任务。
4、各科室、科技服务中心、五金创新综合体服务中心、生产力中心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汇集采编工作,按规定格式上报办公室。
四、考核标准
(一)考核计分
1、全年基础考核分为60分。按要求完成月报送任务的,给予月考核基础分5分;
2、报送信息被市两办采用的,加2分;金华市两办或省科技厅采用的,加5分。
3、未完成月报送任务的,每篇扣10分。
4、对上级约稿工作不重视,漏报或迟报的,每次扣20分。
5、办公室考核分按市两办和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分折算。
(二)考核奖惩。
1. 评选年度科技信息宣传工作优秀单位、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人员配备使用、评优评先时适当倾斜。
2. 实行“一票否决”,各科室、科技服务中心、五金创新综合体服务中心、生产力中心未完成全年信息基础考核分值的,其负责人不得参加年度综合评优。
五、有关要求
(一)简讯200字左右,专报类信息2000字左右,约稿信息1500字左右。
(二)信息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同时善于进行分析、归纳、综合,确保数据可靠、观点正确,符合科技创新导向。
(三)紧急信息要求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科室、科技服务中心、五金创新综合体服务中心、生产力中心信息报送须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信息报送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核。
(五)提供给新闻媒体的宣传信息,统一由办公室审核把关。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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