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223/2022-9062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2-05-15 10:36:21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经济犯罪防范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在第13个“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到来之际,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浙江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主题主线,在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护航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以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三为”专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防控能力,秉持“打防治并举”理念,重拳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深化“11087·亲清在浙里”品牌建设,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共立案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2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349名,挽回经济损失50.9亿余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虚开增值税发票、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保险诈骗、串通投标、伪造出售假币、骗取贷款等犯罪类型。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除险保安,持续加大对经济犯罪形态和风险的预警防范宣传,扎实做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1年度浙江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如下:
今天是5.15经侦宣传日
为提升人民群众
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永康公安把下面这组海报送给您
帮助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远离非法集资
远离传销
银行卡岂能租售
远离套路陷阱
守法经营,公平竞争
人民币识别小技巧
保险诈骗,害人害己
看完海报为大家总结一下
不法分子的常用套路
一:画饼造势吸引注意
二:先给甜头招引投资
三:通过熟人打动引诱
四:虚假宣传迷惑公众
五:混淆偷换投资概念
警方提示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看看企业除了营业执照,是不是还取得了金融牌照,只有经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才有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资格。
二看宣传内容:是不是暗示“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
三看经营模式:查一查项目真实性、问一问资金投向等等。四看参与群体:是不是面向老年人居多。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这些产品和市场行情;
二思:产品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抗风险能力。
二问
一问专业人士:通过正规渠道咨询金融专业人士或致电政府部门,问问是否真实合法。
二问家人朋友:作出投资决定前一定要跟家人商量,特别是老人,一定问问儿女意见,不要盲目跟风。
等一夜
遇到投资类宣传推销,特别是催促抓紧抢购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深思熟虑,可以考虑拖延一晚再做决定,避免一时头脑发热,追悔莫及。
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经济诈骗
如遇以上经济犯罪行为
请立即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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