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471831783L/2022-86748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2-05-17 12:41:18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开展“为爱同行”2022年永康市家庭教育主题月的活动方案
各中小学(社区学校)、幼儿园、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扎实推进我市家校共育工作,营造全社会更加重视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为爱同行”家庭教育主题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永康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永康市家校合作研究指导中心
二、活动主题
“为爱同行”2022年家庭教育主题月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10日--2022年6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活动一: 爱的加油站
各校充分利用国家、省、市优秀的家庭教育平台资源,根据学校家校共育工作需求,有选择地进行课程学习与推送。
学习站点1: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家庭教育专栏)
学习站点2:中国儿童中心家长学校
学习站点3:“浙开·浙里美”空中课堂。
学习站点4:浙江家庭教育云课堂
学习站点5:掌上永康客户端(APP)“我与孩子共成长”系列直播云课堂。
活动二:爱的读书会
开展“千家共读一本书”线上读书活动,5月13日晚正式启动。永康市家校合作研究指导中心将提前发出邀请海报,家长自愿申请扫码入群。通过建立读书小组,引导老师、家长深入学习家庭教育相关知识,创建读书成长的社群氛围。
活动三:爱的风向标
永康市教育局“幸福1+1”数字家校工程启动,建设线上家长学校,试点先行,后续整体铺开。利用数字化平台监测“家庭养育环境”和“学生心理健康”两大核心指标,在家长端高效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常识,提升科学育儿能力;在教师端有效支撑教师智能家访,做到访前有数据、访中有辅助、访后有总结;通过数据分析,助力学校精准定位重点需关爱学生及家庭,有针对性地开展家校共育工作。
活动四:爱的展示台
各校根据学校实际,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家校共育活动,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隔代养育、困境家庭等特殊群体,用心用情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的家庭,大力宣传家庭防疫、亲子沟通、心理健康等科学知识。充分挖掘“教子有方”、“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发挥媒体优势,依托永康教育发布、学校公众号等平台传播正能量,做好宣传推广等工作。学校积极开展“书香家庭”、“最美家庭”、“学习型家庭”等评比活动。
五、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家庭教育主题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精心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2.注重宣传实效。各校要认真制定落实活动计划,充分发动家长、教师参与,增强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形成良好社会传播效应。
3.严守纪律要求。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俭举办各项活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风险防范。
4.做好活动总结。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主题月活动,及时发现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总结活动成效,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活动总结。
永康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1日
永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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