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68695751W/2022-86910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2-05-23 10:39:30 | 文号 | 永安委〔2022〕2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25条实施意见,为扎实推进“除险保安”隐患排查综合治理,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百日攻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企业(市场主体)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重点领域的重点举措有效落实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行业部门积极解决执法监督宽松软、行刑衔接不到位等问题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我市专委会、专委办真正承担本领域牵头协调、统筹督查责任上取得明显突破。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彻底扭转事故、险情多发频发态势,为二十大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成立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胡勇春
副组长:郑云涛
俞 兰
李浩锋
蒋华蒙
陈伟强
谢 纯
胡文建
何丽平
朱长林
成 员:王洪伟(市民宗局)
马海华(市发改局)
陆 玲(市经信局)
谢 滔(市教育局)
叶建永(市科技局)
钱子健(市公安局)
周秋旭(市民政局)
裘明亮(市司法局)
舒红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施海鸥(生态环境分局)
陈振祥(市建设局)
陈麟新(市交通运输局)
朱志豪(市水务局)
黄立华(市农业农村局)
章幽悠(市商务局)
施一军(市文广旅体局)
徐晓伟(市卫健局)
徐 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四勇(市应急管理局)
胡革永(市国资办)
周雄军(市市场监管局)
项宗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韩 斌(市消防救援大队)
马南峰(市邮管局)
虞 驰(市供电公司)
毛剑飞(市气象局)
专班办公室设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应四勇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百日攻坚”期间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定期听取“百日攻坚”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各镇(街道、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问题。
1.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属地、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要求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是否切实发挥省委“七张问题清单”作用,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常委会其他成员是否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履职清单,协调组织、纪检、宣传部门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2.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是否健全完善安委会“1+X”组织架构,有效运行专委会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各镇(街道、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研究解决历史遗留、多跨疑难、重大共性等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严格执行专委会主任季度例会、专项检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述安”工作。各级安委会是否切实履职到位,主动加强对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
3.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是否已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等。各专委办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的安全监管职责;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全链条监管责任清单是否已明确。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对自身安全监管闭环机制建设,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形成隐患清单、挂图上墙推进、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完成期限、闭环销号管理,重点检查企业(市场主体)是否应用“数智应急”“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浙江特种设备在线”“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精密智控”“消防自主管理系统”落实企业自查,是否高质量如实填报数据、主要负责人是否审核把关、是否采取有效防控举措等要求。
5.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和考评体系构建情况。重点查地方党委政府是否依托数字化平台将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分解到人,实现市、镇、村企责任体系全贯通;是否建立“市对村”动态评价机制,实行晾晒督导;是否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是否综合运用党委巡察、巡查督查、激励惩戒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二)解决重点领域重点举措落实落底不够问题。
6.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查是否建立健全飞行失控、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极端天气等重点风险管控机制;是否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是否大力整治农村险要点段、平交路口;是否深化省际协同治理,筑牢高速公路“三道防线”。(市道路交通安全专委办牵头)
7.危化品领域。重点查是否扎实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推动安全整治提升;是否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实现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动态清零;是否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实行涉危化品实验室分级分类监管;是否督促各类企业开展脱硫脱硝等重点环保项目和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市工矿及危化品安全专委办牵头)
8.工贸领域。重点查“三类园区”(镇级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和“三类企业”(“厂中厂”、租赁厂房、“三合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配置、应急处置措施等落实情况,重点整治“三类设施”(仓储储罐、环保装置、改扩建建筑等)资质设计、建设施工、评估验收和定期检测维保等,重点聚焦消防火灾、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涉爆粉尘、厂房坍塌和危化品使用燃爆等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市工矿及危化品安全专委办牵头)
9.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查建筑施工危大工程、交通工程、农村房屋等问题隐患治理的同时,针对工业厂房违章搭建、车间违规加层、农村建房、高空修漏等事故易发领域,进一步提高工作要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事故调查,严格问责追刑。(市城市建设运行和建筑领域安全专委办牵头)
10.城市运行领域。重点查是否逐个逐点排查燃气经营企业、餐饮企业、老旧小区、燃气管道,重拳打击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是否加强防范地面塌陷和地下空间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完成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编制;是否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市运行领域系统治理。(市城市建设运行和建筑领域安全专委办牵头)
11.消防领域。重点查是否开展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村(居)民自建房、危化品企业、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否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分析;是否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机构、学校、医院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否针对疫情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业态强化检查、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等。(市道路交通安全专委办牵头)
12.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查非法改装场(厂)车的违法行为,续加强对工矿企业、物流场所和批发市场等固定区域的排查力度;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完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使用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尤其要督促使用单位使用或租赁已经注册登记且通过法定检验的场(厂)车;要督促企业配备数量足够的持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对相关作业人员开展定期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市市场商贸安全专委办牵头)
13.防疫重点单位和文旅场所领域。重点检查新冠肺炎诊疗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涉疫重点场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涉疫重点单位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隐患,深度检查星级饭店、民宿、景点景区、文保单位以及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要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专用车船等安全检查。(市文教卫安全专委办牵头)
14.异地升放气球领域:重点查无资质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升放气球活动、升放系留气球无专人值守、使用禁用气体等行为,强化升放气球企业隐患自查“常普常新”,要建立健全升放气球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市气象局牵头)
15.电力设施领域。重点查电力设施建设标准偏低,超容超载,运行维护不到位,设备老化,线路对地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导线断股、设备连接处过热、企业用电线路私拉乱接等装置性问题的安全隐患;三线搭挂不符合要求,安全工器具、消防设备配备不健全,企业配备维护电工能力不足等管理性问题。(市供电公司负责)
(三)解决行业部门执法监管“宽松软”。
重点检查有安全执法职能的部门非事故处罚明显偏低的情况,是否存在“只检查、不处罚,甚至零处罚”;事故调查问责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到位;行刑衔接是否做到“应移尽移”,是否存在“以罚代刑”,尤其是建设、旅游、消防等部门是否加大对危险作业罪的移送查处力度。各领域检查处罚率、查办案件数、行刑衔接数、5万元以上案件数要与我市经济发展总量相符。(各专委会负责)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立即组织全面排查。各镇(街道、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工作方案必须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各方责任以及具体实施方式,着力构建问题隐患常态排查检查工作机制。原则上各镇(街道、区)每月应定期组织1次形势研判、开展1次全面排查检查、不定期组织1次暗查暗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及时整改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隐患。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二)持续加强重点专项督导。5月18日前,市级各专委会要细化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明察暗访,从条线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任务落实。检查方案要落实年度考核指标和专委会工作制度要求,强化组织、清晰目标;要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常态化暗查暗访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特点,针对性加密重点时段暗查暗访频次。督促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在大检查行动期间内,各专委会要结合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关键时段工作要求,至少开展3轮专项督导检查。
(三)严格落实综合督查检查。市安委办将根据大检查工作开展需要、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时段风险管控需求等,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检查,切实增强隐患排查的精准性、风险管控的有效性。实施问题隐患分类整改、分级督办,确保动态清零。动态评价晾晒相关镇(街道、区)、部门工作指数,对排名靠后的分层分级开展党政约谈,对问题反复、事故多发的综合运用警示通报、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开小灶等方式督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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