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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2-87005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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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33号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2-05-24 16: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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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更好地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守护全市人民生命健康,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场所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第一类:建材家居广场、二手车市场、五金城市场等各类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人力资源市场,集市夜市,各类大型商场和超市。

第二类: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影剧院、KTV、酒吧、茶室、咖啡馆、网吧、棋牌室(麻将馆)、桌游馆、SPA 馆、艾灸馆、洗浴室、足浴室、游戏厅、密室逃脱等休闲娱乐场所。

第三类:会展中心、文化馆、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游泳场所、健身运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教培机构、托幼机构、学校等文体教培场所。

第四类:银行、通信、宾馆、药店、理发店、餐饮店、医疗机构等便民服务场所。

◆第五类:汽车站、高铁站等公共交通场所,物流快递场所。

第六类: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写字楼、办公场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看守所、拘留所等其他场所。

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得进行核酸检测。市民朋友在接种后48小时内,可使用新冠疫苗接种日期凭证,正常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接种日期可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中的健康码查询。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