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2-88194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时间 | 2022-07-01 18:15:58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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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于2022年6月17 日在(http://www.yk.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2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 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东塔路187号社保中心办公室;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ksb87177149@163.com
联系人:施敏淑 联系电话:87170940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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