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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社情民意联络站评比表彰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18 09: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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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各镇(街道、区)联络组、各界别组:

为积极履行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的激发社情民意联络站履职热情,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了社情民意联络站评比表彰办法,并经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会第六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协永康市委员会社情民意联络站评比表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协永康市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社情民意联络站评比表彰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工作,规范表彰先进社情民意联络站,根据金华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永康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协社情民意联络站建设的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对象

各社情民意联络站

二、评审内容

(一)场地设置。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联络站标识牌、有领衔委员和团队人员介绍、有服务内容、有服务时间、有工作机制、有规范的服务记录;

(二)工作任务。每两个月报送高质量的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1篇,每年开展主题活动不少于4次;

(三)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初制定联络站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三、评审办法

根据评审内容,逐项进行计分,从高到低进行计分排名。如总分相同,以社情民意信息刊发数及效果最佳的优先。未完成每两个月报送高质量的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1篇,每年开展主题活动不少于4次工作任务的联络站不参与评优。

(一)计分标准

项 目

考 核 办 法 与 评 分 标 准

场地设置(24分)

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联络站标识牌、有领衔委员和团队成员介绍、有服务内容、有服务时间、有工作机制、有规范的服务记录,每少一项扣3分。

专题活动(12分)

全年开展专题活动不少于4次,团队成员总参与率100%的得1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计划总结(4分)

按规定提交书面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的各得2分,否则不得分。

社情民意

(60分)

全年提交高质量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6篇,每提交一篇得2分,被永康政协刊发加8分。

附加分

报送社情民意信息被金华政协刊发加16分、浙江省政协刊发的加32分、全国政协(国家级)刊发的加64分。同级党政刊物上刊发的参照计分。获党委、政府、政协等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按不同层级分别再加4分、8分、16分和32分;获党委、政府、政协等其他领导批示肯定的,按不同层级分别再加2分、4分、8分和16分。同一材料,被多层次刊发时取最高分;领导批示累计加分。

(二)评选名额

评选2家先进社情民意联络站。

四、表彰办法

先进社情民意联络站评选每年度进行一次,由市政协下发表彰决定,并在政协全会上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政协永康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