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燕等 12 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土地收储力度 为“十四五”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 年我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被列为我市唯一的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开展土地储备工作。2021 年,为加强政府储备土地资产管理,切实履行所有者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推进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规范有序运行,自然资源部对原有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进行升级,我市列为全国 35 个试点地区之一,对政府储备土地实行全口径统计。自 2021 年 10 月份开始,我市对政府依法收回且原使用权人已注销的国有建设用地、政府通过收购、优先购买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其他无明确的使用权人、无权属争议的国有建设用地、城镇建设范围内,政府依法征转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土地储备,实现土地资产整体管护。2021 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加大对重点区块收储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 6 大地块收储。尽管近年来我市在土地储备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在加快城市有机更新、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调控土地交易市场、促进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对照部、省、市的要求,
无论是储备规模还是政策制定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 2022 年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升级为契机,克服思维惯性,转变观念、主动担当,充分发挥土地储备机构支撑和协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的作用。按照自然资源系统“两统一”职责要求,全面规范加强土地储备机构、计划、项目、资金、资产、债券的管理,不断总结完善土地储备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土地储备在维护所有者权益、实现土地资产收益、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调控土地市场、防控债务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一、持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一)制定土地储备政策。按照储备范围全覆盖、土地批储供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链条思路,实行大储备机制,将储备升级要求的所有用地全部纳入收储范围,做好各个环节工作,不断提升土地储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经过多轮多方讨论,目前已出台《永康市工业用地收储暂行规定》,为土地收储工作提供政策支撑。
(二)优化完善做地机制。明确做地主体,其他单位密切配合,实行项目封闭运行。根据批准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由做地主体按照收储、入库等任务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前期开发管理等工作,完成做地并达到“净地”“熟地”入库标准后,纳入土地储备库,加强土地资源整体运作,提高土地等国有资产资源利用率,优化土地空间整合。
(三)完善管护和利用机制。对纳入储备的地块由属地镇(街道、区)或做地主体加强动态巡查管护,防止资产受侵害。探索暂不供应或无法供应地块有效利用途径,提高土地资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充分发挥国资规模效应
(一)发挥国资要素托底支撑作用。由国企深度参与城市更新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主导土地收储开发工作,以便资产统一规划利用、价值提升,提高国有资本保障能力。
(二)建立片区开发理念。将国有企业“低、小、散”资产或是低效资产通过合理途径进行集中置换开发。
(三)按照省市国有资产集中统管要求。加大加快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注入力度,做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统筹盘活。
三、着力推进重点区块收储
大力推进片区收储和综合开发利用,进一步挖掘空闲土地潜力,逐步将城市中的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纳入储备,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实现由“增量为主”向“存量为主”的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22 年,我们将根据收储及土地供应计划,着重对城区有机更新区域等 4 个重点区块实施收储,对纳入土地储备库的地块适时组织公开出让,强化土地供给。
衷心感谢你们对土地收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你们继续对我市的各项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