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32031742Q/2022-89270 | 发布机构 | 永康市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时间 | 2022-08-02 17:24:43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关于全面推行“组账村管”规范组级“三资”管理的实施办法 (试行)
各行政村(城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集体财务代理制度,加强组级(自然村和村民小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浙农政发〔2021〕7号)和《永康市创建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标杆县实施方案》(永三资改革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组账村管”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延伸,不改变所有权、使用权、审核权和监督权,行政村不得截留、占用自然村和村民小组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一、统一资金管理
1.统一资金保管。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的资金统一移交行政村,纳入街道三资中心代理。
2.统一设置出纳。自然村和村民小组出纳由行政村出纳担任,统一收付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资金,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不再单设出纳。
3.统一收付方式。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与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经济往来结算,原则上采用非现金结算方式收付。
4.统一资金支出。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项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资金不能超出行政村总账户中组级自有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
二、统一财务核算
1.统一会计核算。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账目原则上统一由行政村会计核算。三资中心对自然村和村民小组收支实行分科目记账。
2.统一财务结报。由行政村会计每月向街道三资中心结报核算,报账后各自然村和村民小组可与行政村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盘点货币资金,做到账实相符。
3.统一票据管理。所有收入一律使用“金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由行政村开具收入发票。财务支出需使用规范性票据。
三、统一财务审批
1.单笔3000元(不含)以下的集体日常经费支出,由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负责人在原始票据上审核签字,然后提交行政村报账员录入“三资”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支付。
2.单笔3000元(含)至50000元(不含)经费支出,由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管委会或行政村村务联席会议集体审核(需提供会议记录),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负责人在原始票据上签上“经集体研究同意支付”,然后提交行政村报账员录入“三资”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支付。
3.单笔开支50000元(含)以上,由自然村和村民小组户主会议或行政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需提供会议记录),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负责人在原始票据上签上“经户主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同意支付”,然后提交行政村报账员录入“三资”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支付。
四、统一财务监督
1.统一接受监督。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三资”管理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监会的监督检查。
2.统一财务公开。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经济活动应当向社员公开,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可结合村务公开定期进行公开,也可采用专项公开形式进行公开,要求逐项逐笔公布。
五、统一资产资源发包。
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资产资源发包,统一由行政村作为资产资源发包主体,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投标,签订规范承包租赁合同。
六、有关要求
1.严明政治纪律。各行政村和城区经济合作社必须按照街道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财务“组账村管”工作,街道“三资”中心负责指导,村社党组织负责人、经济合作社社长负责组织实施,村监会负责监督。各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财务纳入“组账村管”前要求对财务进行清理、对资金进行盘点,由所在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社管会确认后移交至行政村集体账户。
2.严明财经纪律。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财务管理要按照市里和街道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擅自出借公款,不准截留、挪用公款。
3.无特殊情况未按要求按期完成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永康市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组账村管”同意书
东城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
本自然村(组)经社员(户主)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将本单位集体资金纳入行政村管理,具体如下:
1、货币资金管理:自然村(组)将现有资金以及今后收入资金统一存入到行政村三资账户,自然村(组)支出统一从行政村三资账户支出;
2、自然村(组)收支发票注明自然村(组)名称,三资中心给以各自然村(组)分科目记账。
3、自然村(组)会计档案统一纳入行政村管理,由三资中心代理存档保管。
注:交接时货币资金清单附后。
同时我们声明:我单位资金纳管后收支业务按照街道相关文件要求和行政村《实施细则》执行。
纳管单位: 村 组(章)
法人代表或相当于原队委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东城街道 村 自然村(组)现金存款清单
经盘点,本自然村(组)截止 年 月 日,账面余额 元。与会计科目余额表中现金、存款相符,余额状态单列如下:
一、现金:人民币 元。
二、定期存单 张。
存入日期 | 到期日 | 存款银行 | 存单号码 | 经办人 | 金额(元) |
三、三资中心账户余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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