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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32031742Q/2022-89270 发布机构 永康市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发文时间 2022-08-02 17:24:43 文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联内容
永康市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全面推行“组账村管”规范组级“三资”管理的实施办法 (试行)
来源:东城街道
日期:2022-08-02 17: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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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城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集体财务代理制度,加强组级(自然村村民小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浙农政发〔2021〕7号)和《永康市创建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标杆县实施方案》(永三资改革办〔20221)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组账村管”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延伸,不改变所有权、使用权、审核权和监督权,行政村不得截留、占用自然村村民小组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一、统一资金管理

1.统一资金保管。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的资金统一交行政村,纳入街道三资中心代理。  

2.统一设置出纳。自然村和村民小组出纳由行政村出纳担任,统一收付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资金,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不再单设出纳。

3.统一收付方式。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与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经济往来结算,原则上采用现金结算方式收付。

4.统一资金支出。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项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资金不能超出行政村总账户中组级自有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

二、统一财务核算

1.统一会计核算。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账目原则上统一由行政村会计核算。三资中心对自然村和村民小组收支实行分科目记账。

2.统一财务结报。行政村会计每月向街道三资中心结报核算,报账后各自然村村民小组可与行政村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盘点货币资金,做到账实相符

3.统一票据管理。所有收入一律使用“金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由行政村开具收入发票。财务支出需使用规范性票据

 

三、统一财务审批

1.单笔3000元(不含)以下的集体日常经费支出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负责人在原始票据上审核签字然后提交行政村报账员录入“三资”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支付

2.单笔3000元(含)至50000元(不含)经费支出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管委会或行政村村务联席会议集体审核(需提供会议记录),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负责人在原始票据上签上“经集体研究同意支付”,然后提交行政村报账员录入“三资”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支付

3.单笔开支50000元(含)以上,由自然村和村民小组户主会议或行政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需提供会议记录),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负责人在原始票据上签上“经户主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同意支付”,然后提交行政村报账员录入“三资”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支付

四、统一财务监督

1.统一接受监督。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三资”管理自觉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监会的监督检查。

2.统一财务公开。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经济活动应当向社员公开,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可结合村务公开定期进行公开,也可采用专项公开形式进行公开,要求逐项逐笔公布。

五、统一资产资源发包。

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资产资源发包,统一由行政村作为资产资源发包主体,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投标,签订规范承包租赁合同。

六、有关要求

1.严明政治纪律。各行政村和城区经济合作社必须按照街道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自然村村民小组财务“组账村管”工作,街道“三资”中心负责指导,村党组织负责人、经济合作社社长负责组织实施,村监会负责监督。各自然村村民小组财务纳入“组账村管”前要求对财务进行清理、对资金进行盘点,由所在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社管会确认后移交至行政村集体账户。

2.严明财经纪律。自然村村民小组财务管理按照市里和街道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擅自出借公款,不准截留、挪用公款。

3.无特殊情况未按要求按期完成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永康市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2428

 

 

 

附件1

“组账村管”同意书

 

东城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中心:

自然村()经社员(户主)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将单位集体资金纳入行政村管理,具体如下:

1、货币资金管理:自然村()将现有资金以及今后收入资金统一存入到行政村三资账户,自然村()支出统一从行政村三资账户支出;

2、自然村()收支发票注明自然村()名称,三资中心给以各自然村()分科目记账。

3、自然村()会计档案统一纳入行政村管理由三资中心代理存档保管。

注:交接货币资金清单附后。

同时我们声明:我单位资金纳管后收支业务按照街道相关文件要求和行政村《实施细则》执行。

 

纳管单位:             (章)    

法人代表或相当于原队委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东城街道            自然村(组)现金存款清单

 

经盘点,本自然村(组)截止           ,账面余额      元。与会计科目余额表中现金、存款相符,余额状态单列如下:

一、现金:人民币         元。

二、定期存单             张。

存入日期

到期日

存款银行

存单号码

经办人

金额(元)































三、三资中心账户余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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