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33797969X/2022-89902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时间: | 2022-08-22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做好宣传工作。
(二)负责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职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工伤保险等工作。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个人权益记录。
(四)负责养老、工伤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五)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本规定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下同),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做好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基金管理工作。
(六)开展社会保险调查,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等服务。
(七)开展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八)完成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胡金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