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1697/2022-8999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2-08-25 09:41:46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制度,我局制定了《永康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金胜路328号(建设局城市有机更新服务中心),邮编:321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946138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
附件:永康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5日
关于《永康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2022年8月25日—9月5日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永康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截止征集结束,共收到12封电子邮件,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2条:用房票购买二手房、提高房票补助比例的标准,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金胜路328号(建设局城市有机更新服务中心),邮编:321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461386@qq.com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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