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2-90034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2-08-26 17:02:19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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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和《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金市民〔2022〕4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永康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金城路25号四号楼民政局,邮编:321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5535116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7日。
联系人: 吕利英 联系电话:87101740、13777536709
永康市民政局
2022年8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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