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2-90619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2-09-16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原定于每周一、周四开展的区域核酸检测调整为每3天一次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轮全员核酸检测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6:00—10:00。采样对象为市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来永临时旅居人员等)。锦绣江南小区23幢和天和景园小区居民核酸采样时间另行安排。
各辖区指定采样点(具体点位遵照镇<街道、区>通知)。
1. 请广大居民在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2. 在参加核酸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不聚集、不交谈,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等候时按要求保持前后间距,避免聚集导致交叉感染。
3. 接种过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的居民,应暂缓检测,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4. 请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等异常,请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如有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