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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471832866Q/2022-93388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3-01-12 11:15:45 文号 永医保发〔2022〕27号
主题分类 医保类-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 2023 年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3-01-12 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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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2023年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医保发〔2022〕61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市2023年医保征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从9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开展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金华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对标“两个先行”,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实现全民参保、依法参保为目标,全力打造“全民安心医保城市”,让老百姓无病安心、有病宽心,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贡献医保力量。

二、攻坚目标

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9.5%以上;“金惠保”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选缴保费)选缴率达到95%以上、选缴3份的占比达到82%以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均达到100%。

三、攻坚步骤

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从2022年9月下旬开始,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9月下旬至10月15日)。印发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各科室、医保中心按照攻坚目标和任务要求,梳理征缴情况,排查工作薄弱点和不足,制订科学详细的征缴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攻坚措施,及时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声势,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开好头、起好步。

(二)发力攻坚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0日)。抽调精干力量,发挥人员特长,组建攻坚专班。建立任务完成进度台账,确定责任人和实施人,明确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医保中心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目标管理,建立跟踪、调度机制,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

(三)冲刺攻坚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深入分析攻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最后半个月持续加压加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征缴结束后,全面总结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果。

四、攻坚措施

(一)做好扩面数据精准分析。一是做好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扩面数据分析,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二是做好未选缴“金惠保”人员数据分析,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引导参保人员自愿选缴且选缴3份“金惠保”;三是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及受疫情影响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避免漏保断保。

(二)加强部门之间沟通配合。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参保缴费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在参保、征缴系统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参保缴费工作有序展开;主动与人力社保、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沟通,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人员信息比对,核实断保、停保人员情况,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确保应保尽保,实现全民参保。

(三)开展“医保政策进村(社区)宣传行动”。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一是制定宣传手册、海报、彩页,开展“医保政策进村(社区)”宣传行动,每个医保干部主动联系所居住村(社区)开展一次宣讲活动;二是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持续宣传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率;三是以扩面人员为重点,开展入户调查,对长期在外地人员通过短信等方式精准通知到位。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合理引导预期,做好风险应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早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苦干100天,确保户籍人口参保率、“金惠保”选缴率等指标完成攻坚目标。用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为顺利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徐莹波 局长

副组长: 胡加星 副局长

成  员: 吴志伟、黄方亮、陈娅、颜武斌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医保征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定期督查机制,对各镇(街区)医保征缴工作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镇(街区),联合税务等部门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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