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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089K/2023-85077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文时间: 2023-01-12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2年永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1: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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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邮编:321300,电话:8710157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康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政务信息公开条数98条其中:政务活动56条、政策文件及解读8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7条、统计信息13条、规划总结1条、其他12条。及时更新永康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职能,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分类。按时发布永康市统计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永康市统计局(汇总2021年度单位决算永康中国五金产业信息调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永康市统计局(本级)2022年部门财政预算、永康中国五金产业信息调查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永康市统计局(汇总)2022年部门财政预算、2022年永康市统计局三公经费支出。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发布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明确了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公示了受理依申请公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发布了办理流程图和申请表。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定时对政务公开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错误等问题;有效利用“统计E家”“永康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进统计数据、服务、政策等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为保证信息发布安全,继续建立健全网站运行和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和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了信息发布的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实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不泄密,确保不出现违法信息,保障了网站平稳发展、良性运行,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分析监测水平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统计事业发展服务,本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工作基础,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提升宣传回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专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永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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