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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2223/2023-85080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时间: 2023-01-12
文号: 主题分类: 公安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案例分析)浙江永康警方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3: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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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破获一起涉嫌职务侵占案件,涉案时间长达9年,案件相关证人来自10余个国家,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555万元,为企业健康发展净化了营商环境。

2021年10月29日,在浙江某门业有限公司工作了11年之久的外贸员曹某申请离职。2021年11月9日,该公司行政总监吕某在整理公司材料过程中,偶然发现曹某与国外客户商谈的往来邮件中有一可疑账户。该账户开户行为某商业银行,且账户名称与公司账户同名,但公司并未开立过该商业银行账户。

随后,吕某找到曹某了解情况,曹某和盘托出自己在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该账户私自收取国外客户部分货款,累计金额数百万余元。在归还部分钱款后,曹某已无力偿还剩余钱款。于是,2021年12月2日,吕某前往西城派出所报案,2021年12月3日,办案民警徐卓耀联系上犯罪嫌疑人曹某,曹某当日投案自首。

经调查,2010年3月初,曹某入职浙江某门业有限公司,作为一名外贸业务员,主要负责与国外客户联系沟通、洽谈业务,安排公司发货以及收取货款。2013年年初,曹某了解到行内有人私自赚取海运费、货物差价,曹某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在与货物运输代理谈好价格后,私自加价报给国外客户,国外客户转账后,其将实际海运费转给货运运输代理,从中赚取海运费差价。此外,曹某根据公司货物出厂价,加价后与国外客户洽谈,谈成后,又与公司谎称出厂价卖出,从中赚取货物差价。

2013年至2018年,曹某通过该方式平均每一年赚取差价高达40万元至50万元,且这些差价均打入了曹某朋友郎某的银行账户,随后汇结成人民币,进入曹某私人账户,而郎某并不知情曹某资金真实来源。直到2018年7月初,一些国外老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量增加,曹某为了多赚取差价,找到中介在某地开立了一个离岸账户,为谋求客户信任以及避人耳目,该账户名称与公司同名,且开户人为曹某妻子林某,而林某并不知情丈夫设立该账户的用途。直到曹某2021年10月9日离职前,“源源不断”的“差价”汇入到该隐匿账户。

“这是典型的职务侵占,利用个人身份便利,将公司财产变成个人利益。”办案民警徐卓耀说。由于该案件涉案时间长并涉及10余个国家,五个多月以来,徐卓耀加班加点调取曹某这些年来的资金流水近3000份,上门走访该案件公司多次。由于案件证人来自各国,语言不通,徐卓耀主动联系专业翻译人员,攻坚克难,线上与国外客户开展视频取证、制作案件笔录10余次。

今年6月23日,经过各方的不懈努力,徐卓耀收集好该案件的完整证据链。经初步调查取证,2013年初至2021年10月,曹某累计侵占公司钱款1039万余元。目前,曹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依法起诉到法院,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