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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2223/2023-85238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时间: 2023-01-16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2年永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09: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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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康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丽州北路一号,电话:87102763)。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截至2022年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永康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结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49条,其中包括政策文件及解读3条、工作动态40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2条等。同时通过“永康公安”新浪微博、微信、抖音,积极更新、发布信息,将新的政策、项目情况和重大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今年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2998条,其中永康公安微博11907条,永康交警微博1091条;政务微信累计发布信息2552条,其中永康公安公众号956条,永康交警981条,永康刑警477条(不包括交警车辆违法曝光台信息138条);政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23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6件,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他25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1.推进执行公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等工作。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扎实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尤其在疫情期间,及时发布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及相关政策,依托“永康公安”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第一时间回复网友留言,解决群众困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接依申请公开平台测试调整,规范法规文件类栏目设置,根据要求完善字段补充、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积极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广泛性、互动性、趣味性,实现信息公开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并将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开展。同时,将12345投诉举报专线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关注民生、排解民忧”的一个重要平台,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树立亲民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部署要求和群众热切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所队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智能化应用及创新发展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解读,压实各所队公开责任,健全主动公开机制,按照各项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永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2022年永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