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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55902491P/2023-85293 发布机构: 永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发文时间: 2023-01-16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2年永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17: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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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k.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金城路 25号3号楼3410办公室;邮编:321300;联系电话:0579-871012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6条,其中通过永康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8条、“永康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412篇、其他各类媒体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公民和法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组织体系,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和疑难政府信息公开局内部会审制度,避免发生信息发布的失实、失信等问题。

3.健全回应机制。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相关规定,通过网站、公众号等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疑解惑。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永康市人民政府”官网、神州律师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永康普法”微信公众号,推进法律援、普法宣传、律师工作、行政复议决定等信息的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信息及办事程序。同时,运用永康日报、永康电台、电视台主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主动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围绕重大政策出台以及社会关注焦点做好解读引导工作,减少误读误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3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进一步深化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不足。2023年,我局将按照市公开办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通过培训、专家授课的方式,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信息公开的能力,提高单位信息公开水平。通过组织专题调度会等方式,分解工作任务,提高各科室信息发布的主动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永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图解

    

2022年永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