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726874F/2023-0013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01-06 15:48:14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 告
兹有坐落在江南下园朱20-1号4单元502室不动产,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80.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16.85平方米。原为浙江省永康市新华书店的自管房, 2001年01月10日该房产转让给徐加明户,于2001年05月28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康房权证古丽字第00020673号,土地使用权至今未办理分割及转移手续,仍登记在浙江省永康市新华书店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永国用(2000)字第01844号。根据《南苑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徐加明向我机构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分割及转移手续,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到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准予办理。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1号永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7号窗口,联系方式:0579-89283255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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