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7006132/2023-9759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10-16 11:07:33 | 文号 | 永退役军人〔2023〕11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开展永康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 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持续高质量推进我市“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研究决定,拟联合市纪委、人武部、政法委对全市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
(一)各地自查:6月15日前完成
(二)市级检查: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各检查组与各镇联络员对接确定)
二、检查考核对象及方式
已建成的全市各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按各地自查,市级考评和抽查的方式进行。对未完成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任务及拟申报创建2023年省级“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站” 镇(街道)、村(社区)为必查对象。对已验收通过的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各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和回头看。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运行检查考核工作是推动服务保障体系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配合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各镇要对照创建标准和重点任务清单,围绕服务站硬件设施、台账资料、服务站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内容对辖区内所有建成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自查并进行自评分,并将自评登记表(盖章)于6月15日下班前上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联络员处,不上交的视为未创建。
(三)及时抓好整改。各镇(街道)要根据自查及考核组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整改,确保每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建、管、用上做到从“有”到“优”的转变,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一:检查考核组名单
附件二:自评登记表
永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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