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57M/2023-97275 | 发布机构 | 花街镇 |
发文时间 | 2023-10-07 14:57:13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及全市建设领域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农村自建房及在建工程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紧盯“防风险、保安全”总体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落细农村自建房及在建工程安全工作要求,加强网格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对全镇26个行政村、82个网格的自建房、村级工程、农村自建小微工程等进行常态化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醒、视情上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工程项目业主、施工负责人是在建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施工,主动承担起工程管理、日常巡查、隐患治理等主体责任。按照自建房、村级工程、农村自建小微工程不同项目,分别落实镇、村两级相关职责。
(一)自建房
1.网格员:日常巡查中提醒工程项目业主、施工负责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发放施工安全提醒函。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或在建自建房,及时通过基层智治系统上报网格长;
2.网格长:督促自建房所有权人、工程项目业主、施工负责人整改,有关信息上报综合信息指挥室;
3.网格指导员:日常巡查中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或在建自建房告知网格长,有关信息上报综合信息指挥室,督促自建房所有权人、工程项目业主、施工负责人停工整改;
4.综合信息指挥室:对上报事件进行流转交办;
5.村镇建设办公室:指导督促网格指导员要求自建房所有权人、工程项目业主、施工负责人落实隐患整改到位,违章在建自建房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二)村级工程
1.网格员:日常巡查中提醒工程项目业主、施工负责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发放施工安全提醒函。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村级工程,及时通过基层智治系统上报网格长;
2.网格长:督促工程项目业主、施工负责人整改,并将事件信息通过基层智治系统上报镇综合信息指挥室;
3.综合信息指挥室:对上报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事件类型不同交办给相应职能科室,乡镇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社会治理中心提级办理。
4.行业主管科室:及时通过基层智治系统受理事件,做好在建工程的监管,指导督促网格指导员要求工程项目业主、施工负责人落实隐患整改到位,并及时在系统上反馈。
(三)农村自建小微工程
网格员:日常巡查中提醒工程项目业主、施工负责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发放施工安全提醒函。
四、工作流程
1.信息采集:根据在建工程的类别分级采集上报,对网格内工程项目业主、施工负责人进行施工提醒,发放提醒函并拍照,通过基层智治系统报送一级事件;对网格内在建村级工程及自建房,在发放提醒函与拍照的基础上,通过基层智治系统报送二级事件至网格长处。
2.事件受理:网格长及时通过基层智治系统受理事件,做好在建工程的监管,并安排专人负责村级工程的安全监管,将落实情况在智治系统上进行反馈。在建自建房继续上报至镇综合信息指挥室。
3.事件交办:综合信息指挥室对网格长上报事件进行交办,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在建自建房交办至村镇建设办公室,违章在建自建房及违章在建工程交办至综合执法队。
4.事件处置:事件受理人做好相关工程的后续跟踪及系统反馈。
5.事件办结: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在智治系统对事件进行处置反馈后,网格员及时关闭结案。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镇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事不关己”的旁观心态、“小概率事件”的侥幸心理、“无从下手”的畏难情绪,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巡查处置,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
(二)健全闭环机制,精准处置落实。构建信息采集——事件受理——事件交办——事件处置——事件办结的闭环管理机制,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全面推动农村在建工程网格常态化巡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及时关注在建工程动态,针对性地做好提醒指导,营造全镇人人关注,自发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在建工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安全科普和普法教育,不断加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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