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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3-98539 发布机构: 永康市 发文时间: 2023-11-10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通告
来源:永康日报 发布时间:2023-11-10 08: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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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的“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我市户籍城乡居民、学生、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金惠保”缴费对象为我市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年缴纳63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年缴纳23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2.“金惠保”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300元。

三、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金惠保”保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

参保人可通过签订银行缴费协议、银行柜台、支付宝、微信、浙里办、云闪付、电子税务局、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为减少人员聚集,倡导“非接触式”缴费,推荐您通过签订银行缴费协议自动扣款,或在支付宝、微信上直接进行缴费。

可签订缴费协议银行:永康农商银行(原信用社)、金华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台州银行、招商银行。

五、特别提醒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其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档次和“金惠保”保费将按照上年度缴纳的档次和份数确定。

2.参保人员如需变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档次的,请于2023年11月16日前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进行档次变更。也可就近到各镇(街、区)农商银行支行网点医保代办窗口、各镇(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医保窗口办理。

3.“金惠保”上年度未缴纳的参保人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如需变更“金惠保”份数的,请于2023年11月16日前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选择“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也可就近到各镇(街、区)农商银行支行网点医保代办窗口、各镇(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医保窗口办理。份数修改后请及时通过支付宝、微信、浙里办、云闪付、银行、办税服务窗口等渠道完成缴费。

4.“金惠保”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缴费。已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代扣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需将“金惠保”保费和城乡居民医保费一起存入到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代扣银行账户中,并存足应缴金额;未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代扣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请及时到相关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扣缴,或直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和“金惠保”保费。

国家税务总局永康市税务局

永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