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2023年11月15日拟对7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10:28 浏览次数:
2023年11月15日拟对7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永康市集诚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休闲桌椅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西城街道玉桂路67号第一层北侧第2间
永康市集诚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休闲桌椅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要求,生物质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要求。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永康市森象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625万只不锈钢保温杯内胆生产线技改项永康市芝英镇芝英工业功能分区金铜路11号永康市森象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625万只不锈钢保温杯内胆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永康市昶霖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金属锅柄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芝英镇工业功能分区通泰路6号永康市昶霖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金属锅柄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3.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永康市嘉雕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5万只电热锅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芝英镇工业功能分区万宇路158号永康市嘉雕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5万只电热锅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相关要求;喷砂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恶臭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要求。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永康市法米古厨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万只不粘锅的建设项目永康市城西新区排塘村梅陇路198号永康市法米古厨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万只不粘锅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喷砂粉尘、抛光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要求,按《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要求控制。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永康市梓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古山大道8号东起第三幢永康市梓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抛光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丝印移印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相关要求。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7永康市亿信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5万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古山大道229号1号厂房第二层永康市亿信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5万只拉伸锅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喷砂粉尘、抛光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要求,按《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要求控制。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101645传真:89289019   通讯地址: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