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686817E/2023-98104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11-07 14:57:25 | 文号 | 永文广旅体〔2023〕8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科室队、下属各单位: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目前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10件继续有效,11件废止或失效。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制定的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一、继续有效文件
1.关于对省级文保单位业余文保员实行补贴的决定(永文〔2012〕35号);
2.关于对永康市级文保单位文保员实行补助的决定(永文〔2014〕34号);
3.关于实行永康市文物保护工程实施计划申报审批制度的通知(永文〔2016〕18号);
4.关于印发《永康市民办博物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文〔2017〕47号);
5.关于印发《永康市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体字〔2017〕33号);
6.关于印发《永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文〔2018〕19号);
7.关于印发《永康市关于非遗传承人考核细则》的通知(永文〔2018〕28号);
8.关于印发《永康市关于非遗传出基地等各类基地的考核补助细则》的通知(永文〔2018〕29号);
9.关于印发《永康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文广旅体〔2021〕68号);
10.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旅游全域化与体育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永文广旅体〔2021〕98号)。
二、废止或失效文件
1.关于印发《永康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教〔2013〕111号);
2.关于文化活动劳务费支付标准的规定(永文〔2016〕71号);
3.关于印发《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文〔2016〕123号);
4.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旅〔2016〕82号);
5.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康市旅游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旅〔2017〕55号);
6.关于印发《永康市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体字〔2017〕14号);
7.关于发布《农家书屋星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永文〔2018〕41号);
8.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康市旅游推荐饭店评定标准(2018版)》的通知(永旅〔2018〕4号);
9.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永康市金属艺术大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文广旅体〔2020〕76号);
10.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永文广旅体〔2020〕88号);
11.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永文广旅体〔2022〕86号)。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7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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