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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MB1849305N/2022-95762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时间: 2023-12-14
文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的解读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2-14 13: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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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农田作为粮食生产的基础,其质量高低不仅影响粮食产量的高低,还关系到农产品质量的好坏,是粮食安全的根基。同时,农田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是重要的碳库(碳汇),对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均对编制实施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出具体部署。

为此,市农业农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 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深入全市各镇(街道)开展实地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论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基层农田建设管理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形成了《永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并于2022年6月21日正式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市户籍人口有 61.5 万人,全市每年消费粮食量较大,粮食产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市的社会稳定和全国的粮食安全,而耕地数量和耕地质量是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两大关键因素。目前耕 地数量与城市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是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耕地数量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二是人口逐渐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三是社会发展对粮食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保证粮食安全必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点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在我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对打造粮食核心产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稳产高产显得尤为必要。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条件的同时,坚持产业带动,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品质结构,加快现代农业业体系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从而大大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还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增强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我市虽然自然条件较好,但生产设施落后,土地产出率低下, 增产增收潜力巨大,亟待改造治理,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制约因素,不仅可以大幅度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还可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有效地增加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通过项目实施,可有力地改善农村电力、交通条件及生活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项目的建设将大大改善落后的农业生产条件,提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项目区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促进人、技术、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项目区城乡一体化进程。

《规划》以金华永康市为项目区,基于耕地质量等别更新、土地利用变更、等多元数据,以永久基本农田图斑为基准,来对永康市基本农田进行规划。基于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图斑,能够有效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综合质量评定和建设规划,利于后续建设决策, 规划结果可以指导永康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作。

三 、工作目标

围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集中力量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通过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开展农田生态保护修复、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提升农田生态保护能力和耕地自然景观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打造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的高标准绿色农田。

“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 0.69 万亩,改造提升 2.43 万亩。确保到 2025 年全市建成 26.78 万亩高标准农田。通过进一步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理体制机制,有效支撑粮食产能。

四、主要内容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精神,在总结近年来农田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任务,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系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对凝聚各方共识加快构建农田建设新格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分九大章节。

第一章节:总则。确定规划编制背景、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目的,确定范围为永康市内适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范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二章节: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区概况、土地基本情况,从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方面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及利用特点。重点分析耕地现状、水资源情况,为下一步耕地规划打好基础。

第三章节:高标农建设现状分析。重点从农田灌溉排水条件、耕地质量、农业科技应用等方面总结了我市高标农发展成就,从领导重视、自筹资金、科技支撑、群众意愿等方面阐述有利条件,从资金压力、后期管护、部门协作等方面反思目前存在的不足,并进一步对进行高标农建设的必要性以及建设潜力进行分析。

第四章节:总体思路。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及高标农建设情况,提出“十四五”高标农建设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建设目标、主要指标。

第五章节:建设任务与建设重点。结合“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分析结果,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禀赋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各镇(街道)新建类、改造提升类高标农建设任务。对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数字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等建设重点进行明确。

第六章节:建设标准及建设内容。明确建设过程中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规划引导原则,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现行规划,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充分考虑永康市自然资源禀赋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等要求来开展;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原则,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建设切实提高耕地节约利用率,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坚持维护权益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坚持可持续利用原则,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要落实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实现长期高效利用。对田块整治 、土壤改良、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生态防护、农田输配电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进行落实。

第七章节:建设监管和后续维护。具体包括严格建设监管、规范竣工验收 、加强后续管护3个方面。

第八章节: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根据永康市目前新/补建高标准农田的现状,涉及投资主要为:一是工程建设费;二是后期维护费。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新增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 100kg 左右、改造提升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 80kg 左右,加上优质、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等其他效益,每亩耕地平均每年增收节支 500 元。规划 实施完成后,预期能新增 0.69 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2.43 万亩;相比规划实施前每年可增加粮食产能 372.5 万斤左右、增加农民收入 896.7 万元左右。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障粮食安全。二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促进农业增效。此外,规划的实施,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市农业发展和日益稀缺的耕地、水资源之间的矛盾,最终实现农业绿色、低碳、无公害化发 展,改善生态环境。

第九章节: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管理保障5个方面,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五、实施步骤

一是建立完善规划体系。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务局等建立多部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和评价,确保规划顺利实施。镇(区、街)明确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具体承担相关项目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把规划实施与镇街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结合起来。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责任的考核。

二是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在编制本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建设区域和重大项目,按照统筹整合资金、衔接建设布局的要求,结合本市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各类项目落实到地块。做好与相关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千亩方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土地整治等经批准的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

三是推动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完善工程建设机制、建后管护机制等方面,引导有条件的地方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确保建一块、成一块。与此同时,持续加强大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推动建立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灌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形成夯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基础的合力。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农田建设各环节,加强业务管理、技术支撑、咨询服务等队伍培养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推动地方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解读机关:(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科室:(永康市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中心)

联系方式:( 0579-87184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