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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康市教育信息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日期:2023-12-14 11: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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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办证工作已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现将有关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符合申领条件(截至20233月底前任教时间满30周年)且以往未曾办理过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的教师。

二、网上申领

(一)申报时间:37——4月1日。

(二)申领流程(可参考附件1)

1.教师本人先维护“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上信息,其中最关键的是需要维护工作经历中的“是否任教经历”字段,确保准确无误

2.教师本人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个人用户注册,进入政务服务网,搜索“任教三十年”,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即可进入办事申请页面,根据流程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取件方式,信息确认,最后点击“提交”即可。(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2) 

3.教育局审核。待永康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教师本人即可点击【办事记录】或重新进入办事事项,查看并下载证书。

 附件1:教师三十年教龄线上申领帮助.doc附件2: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核发申领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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