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办证工作已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现将有关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符合申领条件(截至2023年3月底前任教时间满30周年)且以往未曾办理过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的教师。
二、网上申领
(一)申报时间:3月7日——4月1日。
(二)申领流程(可参考附件1)
1.教师本人先维护“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上信息,其中最关键的是需要维护工作经历中的“是否任教经历”字段,确保准确无误。
2.教师本人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个人用户注册,进入政务服务网,搜索“任教三十年”,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即可进入办事申请页面,根据流程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取件方式,信息确认,最后点击“提交”即可。(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2)
3.教育局审核。待永康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教师本人即可点击【办事记录】或重新进入办事事项,查看并下载证书。
附件1:教师三十年教龄线上申领帮助.doc
附件2: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核发申领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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