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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永康市教育信息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日期:2023-12-14 0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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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施方案

 

特殊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被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随班就读工作试点县(市),为搞好试点工作,促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教育部关于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43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2]43号)和《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14]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提高对随班就读工作的认识

随班就读是指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在普通教育机构中和正常儿童少年一起接受能满足他们特殊需要的教育形式。这种教育形式有利于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有利于残障儿童少年与正常儿童少年互相理解、互相帮助,有利于提高残障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是保障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政策。

随班就读是残障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均等教育机会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明确指出:“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第五十七条指出:“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指出: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

随班就读是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结果,是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关注弱势群体,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我国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边远地区,其发展的主要动因是为了满足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迫切需要,教育机会均等的思想在其发展的初始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构

(一)成立永康市特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落实随班就读工作。

(二)成立永康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市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指导中心办公室设在永康市特殊教育学校。不断完善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核心,普通学校和特教学校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区域管理体系,使之发展成为本区域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中心、研究中心、资源中心、指导中心和服务中心。

(三)有轻度残障学生的学校必须成立由分管领导、有关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组成的随班就读工作小组,研究随班就读生的合理安置及对随班就读工作的具体管理。随班就读学校应依据浙江省随班就读工作有关规程开展教育工作,做好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随读生个人成长档案、教育教学档案、教科研档案、家校联系档案等“一室四档”建设。建立“有目标、有组织、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有研究”的“六有”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学生双籍制、教师双证制、教育双轨制、评估双向制”的随班就读“四制”改革。根据学生残疾状况和补偿程度,实施分类教育和个别化教学,同时对重残而无法在校就读的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活动。

完善的组织机构是随班就读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制定《永康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职责》、《永康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职责》、《永康市随班就读教师工作职责》、《永康市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

三、认真规范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程序

(一) 确定随班就读对象

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2]43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市随班就读的对象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主要包括轻度视力残疾、轻度听力残疾、轻度智力残疾等三类残障儿童以及自闭症儿童。其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需要缓学的可适当放宽。

2.一般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申请随班就读,小学四年级可以补充申请随班就读,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学生一般不再申请随班就读(因转学或升学等原因进入我市中小学就读的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学生除外)。如果学生的残疾状况有所好转已不符合残疾标准,经审核鉴定后可转为普通学生。

(二)确定随班就读对象的流程

1.“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工作在每学年6月底进行,学生从新学年开始取得随班就读学生学籍。

2.严格步程序,即筛查认定申报-建档。

(1)筛查认定。试点学校进行初步筛查摸底,班主任在征求任课老师和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疑似对象名单。根据《永康市特殊儿童认定方法》,学校、市残疾儿童少年鉴定小组依次认定拟需要随班就读的学生名单。

(2)申报。家长自愿向学校提出随班就读书面申请,填写《永康市随班就读申请表》、《随班就读家长同意书》。9中旬,学校向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报送相关材料:申请随班就读学生名单、每个学生的鉴定结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或相关结论或残疾证复印件)、家长书面申请(或家长同意书),学校关于学生综合情况报告和拟办意见。

3)建档。9,由市教育局教育科完成随班就读学生学籍编制和批复工作,并将全市随班就读学生统计表通报给相关业务部门。

(三)随班就读的安置原则和教材运用

安置随班就读学生时,每班的随读学生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同一班级原则上为同类残障儿童;安排座位时,最好安排一个学习较好的同桌;同时要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如听力好坏、肢体残疾孩子的出入方便等。使用的教材与普通学生相同,学校可作适当调整,即“同教材,异要求”;也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材或按规定使用随班就读校本教材。

(四)对随班就读学生实行双重学籍管理

除了与普通学生一样建立学籍档案外,各试点学校还应建立《随班就读学生个人成长档案》,用以记录和保存随班就读学生残障检测鉴定、研判分析、个别教育计划、辅导记录、学业考查和能力发展等方面的文字、照片和音像资料。永康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建立随班就读学生档案,进行跟踪管理。

随班就读学生读满小学六年后,视学校条件、综合考察残障学生能力发展情况、家长和学生意愿后可继续安置在小学学习,学校为其提供适宜的学习内容,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年限;也可以直接升入对应初中学校就读。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随班就读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

随班就读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其成长档案交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统一保存。

(五)对随班就读学生(特别是智力残疾)的认定一定要慎重。其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以及档案材料应严格保密,仅由责任心强的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四、努力提供优质教育,提高随班就读学生综合素质

(一)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注重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培养积极情感,丰富知识技能与生活经验,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提高社会适应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多元智能发展。

(二)遵循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教育学与医学、语言学、运动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使学生的语言、感知、运动、心理等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

(三)因材施教,为每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个别化教育计划。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随班就读学生研判会,要根据每个随班就读学生的个性特点,为每个随班就读学生制定适宜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整体设计学生在随班就读期间的课程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以集体教学为主,加强个别辅导,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加强个别化教育,保证每个学生的个别训练时间。残障学生每天应享有不少于30分钟的补救教学、技能训练和康复训练。

(四)建立个别化的评价体系。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培养目标和学生个体发展的不同特点为基础,确定多元化的评价内容,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发展情况。对随班就读学生要进行单独考核评价,对与普通学生一起参加的考试,如学科抽测、中考等,其成绩须计入班级总成绩但不计入平均分学生基数。逐步建立起适合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评价方式。

(五)创设有利于残障学生发展的支持性环境。要积极筹建、利用试点学校资源教室以及永康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现有的教育教学设施,为残障学生服务。各资源教室要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资源教师。试点学校要建立以资源教师为核心的随班就读补救教师团队,把不同学科、不同特长、热心于特教事业、具有较好教育教学指导经验的教师吸纳到团队中,为学生提供丰富生动的、适合他们发展需要的支持性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发挥家长和社区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应主动为家长提供有利于参与学校教育的条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

五、积极发挥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搭建随班就读工作的平台

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规范和制度,开展专题研究,加强资源库建设,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巡回管理、过程性指导和技术支持,要成为随班就读工作的综合平台。

(一)教育资源平台。建立永康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实现全市随班就读学校音像、图书等资源共享。

(二)师资培训平台。依托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建立永康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每年对全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进行定期培训,骨干教师进行专门培训,使随班就读教师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任职资格。每年对新上岗的教师进行一次特殊教育培训,助推全市教师关注特殊教育氛围的形成。

(三)科研平台。成立永康市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全市随班就读的教学交流、教育研究等工作。定期组织由特教教研员、巡回指导教师、随班就读学校教师参加的随班就读教研活动,交流经验,探索残障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开展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为全市随班就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四)咨询平台。接待社会人员对特殊教育以及随班就读工作的咨询活动。

六、做好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逐步提高其专业素养

(一)随班就读教师的选拔。要从特教长远发展目标考虑,挑选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教研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随班就读班级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二)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随班就读教师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对随班就读学生不同生理、心理特点,学习特点和行为特点,以及随班就读教育策略、方法的研究,调动学生、家长、社会等一切积极因素,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

(三)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一方面选派试点学校优秀教师参加特殊教育教师省级培训,另一方面由永康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定期组织培训,并聘请特教专家为全市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进行专题讲座,从而丰富随班就读教师特殊教育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帮助他们提高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随班就读教师的考核。对从事随班就读工作教师的考核不等同于其他教师的考核,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应考虑他们对特殊教育的付出。各单位要将随班就读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纳入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要以1名随班就读学生相当于3名普通学生的折算方式确定班额,在绩效工资政策中给予倾斜安排。同等条件下、对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在评优、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七、保障经费,确保随班就读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经费保障。 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设立随班就读工作的专项经费,用于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日常运行和奖励。义务教育段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同级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拨付,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同时对考核合格的随班就读学校奖给专项补助经费,此项经费用于相关教师的超工作量补贴以及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费用等,学校不得移作他用。

(二)积极筹措资金,用于随班就读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争取市委市政府、民政、残联等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特殊教育的捐赠。筹集到的资金按不同比例拨付给特教学校和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用于教育教学资料的定购,资源教室的建设,师资培训等,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八、考核评估

永康市教育局对随班就读学校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的整体考核。定期表彰和奖励在随班就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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